關于組織申報2017年度哈爾濱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黑龍江調研時的講話和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推進省“千戶科技型企業三年行動計劃”目標任務落實,全面實施《哈爾濱市科技創業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加快培育轉化一批有市場需求的高新技術成果,加速壯大一批有市場競爭力的科技企業,形成適于科技企業孕育、發展、壯大的生態體系,市科技局2017年將繼續組織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計劃項目(以下簡稱“市創新基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企業基本條件。
1.企業為2006年1月1日以后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企業。
2.企業注冊實收資本不低于20萬元, 企業自籌資金不低于申報項目新增研發投入的50%。
3.企業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超1000萬元。其中,申報受理截止時,注冊成立3年之內的企業,項目驗收時主營業務收入不能低于100萬元;成立3年(含3年)以上的企業,項目驗收時主營業務收入不能低于500萬元;以上企業項目驗收時要依法納稅,并且提供繳稅證明。
4.重點支持新形成一定規模的科技型企業,即:2014年以前主營業務收入不到500萬元,而2015年度、2016年度達到或超過500萬元的科技型企業;2015年以后成立且年銷售收入達到或超過500萬元的科技型企業。
5.申報企業申報項目時,企業沒有實際銷售收入,其申報的項目經專家評審符合資助條件的,將主要考慮給予創新券后補助的方式進行資助。
6.申報企業須進入“哈爾濱市科技型企業信息填報系統(http://sbxt.hrbsti.com:8033/Enterpriseinfo/index.aspx)”,完成統計數據填報或數據更新。
7.申報企業不得弄虛作假,發現弄虛作假的企業,三年內不受理該企業申報各類科技項目,同時記入企業誠信檔案。
(二)項目基本要求。
1.申報受理截止時,注冊成立時間不足3年的企業(含3年),申報的項目驗收時要至少申報或授權1項自主知識產權;申報受理截止時,注冊成立時間超過3年的企業,申報的項目必須已經申報或授權1項以上的自主知識產權。
2.項目目前處于研發初期階段,尚未形成有效產品銷售,且項目執行期內,能達到批量生產和銷售的技術創新項目(新藥研發類項目需獲得新藥臨床批件或新藥受理通知書)。
3.已列入國家、省或市科技計劃項目得到財政科技經費支持,截止到申報受理時間,項目未驗收、結題或項目終止的企業,不予受理;獲得過財政科技專項經費支持已通過驗收,且核心技術沒有實質性改進的項目,不予受理。
二、申報方式
市創新基金項目采取網上申報,集中評審,擇優支持的方式。申報企業請登陸“哈爾濱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統(http://202.97.251.242:8033)”,進入“計劃項目系統”在線申報。
三、材料要求
企業網上提交的申報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完整,項目申報材料以網上申報材料為準,網上審核通過后,企業須在線打印申報書,按照申報材料裝訂要求(附件1)裝訂成冊(膠裝、禁止使用塑料夾)一式一份,報送規劃發展處。
四、受理時間
項目網上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2016年10月8日17時,申報人填寫完畢提交后,申報單位須審核,否則視為無效。待審核通過后,及時打印報送紙件材料。由于時間緊,工作量大,請企業盡早組織材料,以免網絡堵塞,影響申報。
六、咨詢方式
1.網上技術咨詢:18246083492
2.業務咨詢:
規劃發展處 李文義
聯系電話:82363466,郵箱:kjjzhjhc@163.com
工作QQ群:383723175、78911887、233912216、103651355
聯系地址:哈爾濱市香坊區紅旗大街251號406室
哈爾濱市科學技術局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