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開展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運營情況檢查工作的通知
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承建單位:
根據《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的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12〕19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關于加強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2013〕7號)的要求,現就開展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以下簡稱示范平臺)運營情況檢查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黑龍江省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共計19家(附件1)。
二、程序和要求
(一)請示范平臺認真對照《管理辦法》的相關條件和要求并對照《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測評分標準》(附件2),圍繞以下內容進行自查:1.2016年全年服務工作總結。具體包括:運營管理(服務質量、服務收費、服務滿意度等)、制度建設、服務業績及成效;進一步完善服務功能,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組織帶動社會服務資源的能力;主動開展公益性服務,積極承擔政府部門委托的各項任務;在解決中小企業共性需求,暢通信息渠道,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發展質量,增強市場競爭力,實現創新發展等方面發揮支撐和示范帶動作用等。2.服務企業名單(100家以上)。3.享受進口設備免稅政策平臺進口設備的情況。自查時間為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22日。
(二)省工信委中小企業局對示范平臺運營情況進行檢查并測評打分,形成檢查情況總體報告,提出整改和完善功能的意見和建議。
(三)請各承建單位務于2016年12月28日前,將自查工作總結,示范平臺基本情況匯總表(附件3)和服務滿意度測評及評價意見表(附件4)等材料報送省工信委中小企業局,并將電子版發送至abm1964@126.com。
聯系人及電話:趙義 0451—53638638
附件:1. 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名單
2.《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測評分標準》
3. 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基本情況匯總表
4. 服務滿意度測評及評價意見表
黑龍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