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工信企業申報2016年創新項目調查的通知
市屬工業主管部門,各區、縣(市)工信主管部門,相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哈政發〔2014〕6號),根據《哈爾濱市工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哈工信發〔2015〕89號)、《哈爾濱市工信委關于進一步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哈工信發〔2015〕91號)、《哈爾濱市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的認定管理辦法》(哈工信發〔2013〕52號),現就開展工信企業申報2016年創新項目調查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查的重點
(一)企業技術中心能力再提升項目
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綠色食品、新材料、電子信息和軟件等產業科技含量高、對產業技術進步提升能力大和產業化能力強的企業技術中心能力再提升項目。包括投入超過50萬元并已投產的新產品研發項目;投入超過50萬元購買技術研發和檢驗檢測設備項目;投入超過100萬元建設對外公共服務平臺并已正式運行的項目。
(二)裝備制造業首臺(套)產品
符合國家和省、市產業政策,市場成長性好,產業上下游帶動力強,對我市財政有較大貢獻的高端裝備、機器人及智能化產品、新能源裝備、航空航天裝備、新型農機、醫藥設備、節能環保設備、食品機械生產線等領域的首臺套產品和獲得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企業的首臺套產品。
(三)企業主持或參與制、修訂產品和服務標準項目
重點支持物聯網、云計算、半導體照明、大規模集成電路、新型顯示器、汽車電子、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航空航天、智能制造裝備、機器人、軌道交通裝備等高端裝備制造業;核電、風電、太陽能、智能電網等新能源產業;先進功能材料、先進結構材料、納米、超導、智能等共性基礎材料等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生物醫藥產業等方面對哈爾濱市工業經濟發展有拉動作用的標準化制、修訂項目。
二、申報上述項目的企業需具備的條件
(一)項目單位須在哈爾濱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和納稅登記,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無不良信用記錄的工信企業(申報首臺套產品需為生產制造類企業,申報制、修訂標準項目的需為中小型企業)。
(二)項目單位須具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專業的財務管理人員。
(三)項目單位須按照要求連續向同級工信、財政、統計部門報送企業生產運行、投資、企業財務會計報表、統計報表,并主動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審計、績效評價等資金監督管理工作。
(四)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符合我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重點和工業發展資金申報重點。
(五)申報企業技術中心能力再提升項目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市級以上技術中心企業;
2.企業技術中心研究與開發(R&D)經費支出同比增長超過同類中心平均值或企業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比重同比增長10%以上;
3.企業研發支出單獨核算。
(六)申報首臺(套)產品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企業申報的裝備制造業首臺(套)產品,必須是本企業自主研發生產并經用戶單位在規定時間內首次使用的新產品(包括:成套設備、單臺設備和核心部件)。每戶企業只能申報1項單臺(套)產品銷售價格在50萬元以上,并且是上一年度(2015年)已經實現銷售并收到貨款的首臺(套)產品(以產品銷售發票和收款憑證為準)。并至少擁有1項用于重大工程和相關領域的產業化應用案例或首臺(套)銷售以后能形成批量生產能力的產品。2015年已獲得省級首臺(套)產品支持的企業不在申報范圍內。
(七)申報企業主持或參與制、修訂標準的項目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申請資助獎勵的標準必須是上一年度(2015年度),經相應主管部門正式批準發布、備案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以及國際標準化組織采納且已經批準發布的國際標準。
三、申報所需的材料
(一)申報企業技術中心能力再提升項目的企業,需按照《哈爾濱市技術中心能力再提升項目申請報告》(附件一)的格式要求組織申報材料。
(二)申報裝備制造業首臺(套)產品的制造業企業,需按照《哈爾濱市裝備制造業首臺(套)產品申請報告》(附件二)的要求組織申報材料。
(三)申報企業主持或參與制、修訂標準項目的企業,需按照《哈爾濱市工業企業標準化專項資金申請報告》(附件三)的格式要求組織申報材料。
四、調查材料的上報
為盡快掌握全市工信企業擬申報2016年創新項目的情況,此次創新項目調查材料,請企業直報市工信委科技合作處。
五、有關要求
(一)申報企業要嚴格按照項目申報材料格式要求,逐項組織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包括復印件)保證字跡清楚。此次企業編制項目申報材料時,只需提供相應佐證材料的復印件。
(二)各企業要在2016年7月15日前,申報項目材料一式一份,報市工信委科技處,同時上報電子文檔(郵箱:kjc1301@163.com),文字材料用WORD文檔,表格材料必須用EXCEL文檔,其他材料用PDF格式,涉密材料嚴禁上報。
(三)原則上一個企業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四)《關于進一步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哈政發〔2014〕6號)、《哈爾濱市工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哈工信發〔2015〕89號)、《哈爾濱市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的認定管理辦法》(哈工信發〔2013〕52號)、《哈爾濱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辦法》(哈工信發〔2013〕59號)可在市工信委網站(http://www.hrbicc.gov.cn)通知公告欄目下載。
聯系人:王世忱(企業技術中心能力再提升項目)
秦守華(首臺(套)產品認定項目)
于穎(企業參與制定或修訂標準的項目)
聯系電話:84664336 84664930
哈爾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6年6月21日